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公司雙江口水電站河口石料場邊坡及當卡土料場綠化工程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河口石料場位于壩址上游足木足河與綽斯甲河匯合口,兩河所夾的條形山脊,為近壩上游主要石料場。綽斯甲河側地形較陡,坡度約55°;足木足河側地形坡度稍緩,坡度約44°,坡腳發育狹長階地。該石料場多基巖裸露,基巖主要為變質砂巖夾板巖、千枚巖捕擄體,次為偉晶巖和燕山晚期中細粒二云二長花崗巖,巖石致密堅硬,巖體中節理裂隙發育。由于條形山脊較單薄,巖體風化較深,但主要表現為弱風化,僅局部斷層、裂隙集中帶、軟弱巖帶等風化強。工程區域出露地層有三疊系和第四系,主要巖性為輕度變質的砂巖、板巖夾少量結晶灰巖等,第四系為殘、坡積物及沖、洪積層、崩積和泥石流積層等,成分較為復雜。工程涉及的河谷地區主要是沖積土和山地褐色土,多呈微堿性至中性,一般缺磷、多鉀、多氮,養分不全面。根據河口石料場邊坡支護實施情況,石料場每15m高程設置1級馬道,馬道寬約2m,邊坡開挖坡比為1:0.75,主體工程已采用框格梁及混凝土貼坡防護措施。開采完成后,在每級馬道設置種植槽,槽內覆土種植灌草。因河口料場地處國道G317、G248旁,且由于外在條件惡劣,種植槽內灌草生長無法覆蓋高邊坡,需要對剩余裸露邊坡進行綠化,以確保河口料場綠化景觀效果。
當卡土料場位于大渡河右岸、壩址下游約9km的斜坡上,分布范圍上游以木足渡溝為界,下游止于李家溝,占地面積約84.30hm2。料場分布高程2420~3040m,相對高差約620m。當卡土料場土層具有二元結構,上部為黃色粉質黏土,下部為冰磧塊碎石土。當卡土料場每10m高程設置1級馬道,馬道寬約2m,邊坡開采坡比不陡于1:1.25,局部區域開采坡比應緩于1:1,高程2985m以上邊坡全坡面采用人字形截水骨架護坡設計。邊坡局部區域采取混凝土擋土墻、土工格柵擋土墻進行整治。目前,當卡土料場邊坡開挖支護工程正在施工中,預計于2027年開采完畢。
招標范圍包含河口石料場及當卡土料場。河口石料場招標范圍為1-1區EL.2505m~EL.2668m邊坡裸露區域,植被恢復總面積約1.40hm2;當卡土料場招標范圍為EL.3005m以下耕地復墾范圍外的施工擾動區域,植被恢復總面積約為66.79hm2。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綠化植物的選購、存放保管、植物種植、養護管理、灌溉工程等。其中,當卡土料場植被恢復工程的種植土回覆工作由大壩防滲土料供應工程單獨實施,不納入本標工作范圍。
2.1.2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2.1 招標范圍:
(1)河口石料場
河口石料場招標范圍為河口石料場1-1區EL.2505m~EL.2668m邊坡剩余裸露區域的全部綠化工作,具體范圍為河口石料場1-1區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邊坡區域。招標內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綠化工程
完成河口料場1-1區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邊坡區域綠化施工,主要包括:坡面清理、植筋掛網+客土噴播及宣傳標識牌安裝、綠化植物的選購、存放保管、撒播灌草等種植工作等。
2)灌溉工程
完成河口料場1-1區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邊坡區域灌溉設計與施工,主要包括:取水手續辦理,取水位置提(引)水、儲水和供水設施的設計與施工(含采購安裝、運行與維護等)工作等。
3)養護工程
對河口料場1-1區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邊坡區域進行為期1年的撫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灌溉、施肥、病蟲害防治、補植等。
(2)當卡土料場
當卡土料場招標范圍為當卡土料場EL.3005m以下邊坡植被恢復工程,具體招標內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綠化工程
完成當卡土料場EL.3005m以下耕地復墾范圍外施工擾動區域的綠化施工,主要包括:綠化植物的選購、存放保管、撒播灌草、喬木及藤本的種植工作。
2)養護工程
養護工程為3年,包含整形修剪、灌溉施肥、病蟲害防治、防曬防寒、補植等。
2.1.2.2 計劃工期:
(1)河口石料場
本工程施工計劃工期為20個月,計劃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7年7月15日開展,后續應根據開采工程施工進度進行相應調整。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具體節點要求如下:
1)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河口料場1-1區EL.2505m~EL.2668m剩余裸露邊坡區域全部綠化施工工作。
2)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7月15日,開展為期1年的養護管理工作,具體養護管理時間以綠化施工完成并經初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養護管理期滿后需通過招標人最終驗收。
(2)當卡土料場
本工程施工計劃工期為71個月,計劃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31年10月15日開展,后續應根據開采工程施工進度進行相應調整。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具體節點要求如下:
1)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截至2025年12月30日料場已開采區域的植被恢復工作,包含苗木采購與運輸、種植施工等;
2)2027年10月15日前:完成截至2026年12月30日料場已開采區域的植被恢復工作,包含苗木采購與運輸、種植施工等;
3)2028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料場開采區域植被恢復工作,包含苗木采購與運輸、種植施工等;
4)養護管理期:按照每個區域施工時序分批次開展為期3年的養護管理工作。養護管理期從各部位工程施工完成初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09月0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合同金額不低于400萬元的綠化工程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合同中無法體現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提供合同對應的用戶證明亦可,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合同金額不低于400萬元的綠化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合同金額不低于400萬元的綠化施工項目的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工作經歷1項。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技術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技術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9-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