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電科院新建煤電1000MW超超臨界機組工程分系統整套啟動調試協作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清遠電廠二期擴建工程,建設規模為擴建2×1000MW等級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同步建設全煙氣脫硫、脫硝裝置。本工程已于2023年12月28日,主廠房澆筑第一罐混凝土。計劃2025年12月30日,3號機組通過168試運;2026年2月28日,4號機組通過168試運。招標范圍為4號機組工程調試項目協作,參與分系統調試、整套啟動調試、涉網試驗、特殊試驗項目、性能試驗項目、達標創優相關調試和試驗、機組經濟性分析、深度調試、APS調試、其他項目(如參與單體調試及DCS邏輯和聯鎖保護定值審查等項目),并完成機組168小時試運行。服務內容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招標人為國家能源集團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標人與國家能源集團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簽訂相應合同。服務地點:國家能源集團廣東區域清遠電廠。服務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須滿足里程碑節點要求。具體以甲方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0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獨立承擔6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調試業績2臺,且均已成功投運。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任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600MW及以上等級火電機組的項目負責人或調試總工程師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9-3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