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神東煤炭礦區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水土保持監測及監理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公司2024年11月6日取得伊旗農牧和水利局下發的《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伊農水行政發[2024]049號)、《神東中心礦區二期加壓調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伊農水行政發[2024]050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通知》《水利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強水土保持監管的意見》以及許可決定書等要求,應當按照相關標準及時開展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水土保持監理工作。
1.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
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紅慶河鎮、伊金霍洛鎮、阿勒騰席熱鎮及烏蘭木倫鎮。項目組成包括北線供水工程和南線供水工程兩部分,總長度 193.01km,北線供水管道總長 39.56km,南線供水管道總長153.45km。
工程總占地面積271.97hm2,其中永久占地6.08hm2,臨時占地265.89hm2。占地類型為林地32.01hm2、草地4.45hm2、其他土地226.36hm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3.23hm2、工礦倉儲用地 1.44hm2、交通運輸用地0.94hm2、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57hm2。
項目土方挖填總量為295.90萬m3,其中挖方總量148.07萬m3(含表土剝離3.62萬m3),填方總量147.83萬m3(含表土回覆3.62萬m3)無借方,余方0.24萬m3,均為建筑垃圾,清運至補連塔煤礦矸石綜合利用項目。
2.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
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為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的配套項目。項目分為北線及南線兩部分,其中北線工程均屬于覆沙丘陵區,南線工程均屬于風沙區。建設內容為新建加壓泵站3座、調節水池2座、配套消毒間2座。同時建設配套供電線路26km,配套進站道路34.5m。
工程占地面積為7.52hm2,其中永久占地2.76hm2,臨時占地4.76hm2。占地類型為耕地、林地、草地、交通運輸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及其他土地。
項目一般土石方挖填總量為5.44萬m3,其中挖方量為2.72萬m3(含表土剝離0.12萬m3);填方量為2.72萬m3(含表土回覆0.12萬m3),無借方,無余方。
2.1.2采購范圍:委托服務單位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組織開展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水土保持監測及監理工作。
服務內容包括:
1.編制《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報告》、《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監理報告》;編制《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水土保持監測報告》、《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水土保持監理報告》。
2.完成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并在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按時完成水土保持監測季報、水土保持監理月報并按規定上傳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系統。
4.參加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會并匯報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水土保持監理、監測等相關工作內容,組織自主驗收會議,取得通過的專家評審意見,配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備案的文件及后期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現場核查。
2.1.3、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1.4、服務期限(合同期限):簽訂合同后到驗收備案完成之日,計劃服務期2年。
其中,初步設計報告編制期限為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初步設計報告備案期限為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
2.1.5服務地址:神東礦業服務公司
2.1.6、安全要求:安全責任主體為報價人。具體以簽訂的安全協議為準。
2.1.7、付款方式
1.完成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并在地方水利主管部門備案可支付初步設計單項合同金額的80%;
2.完成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管道工程、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加壓調蓄工程的水土保持驗收,驗收報告在網上平臺公示并在水利主管部門備案后,支付水土保持初步設計剩余合同金額的20%,支付水土保持監測、水土保持監理報告的單項合同金額的80%;
3.如取得水土保持驗收備案1年內被水利主管部門抽查進行現場核驗,通過現場核驗后支付水土保持監測、水土保持監理報告單項報告剩余單項合同金額的20%。如備案1年內未被水利主管部門抽查,備案1年后的第一個月支付剩余單項合同金額的20%。
4.付款金額=合同金額-考核扣款。
考核扣款標準:參照《神東中心礦區二期供水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設計、水土保持監測及監理服務項目考核明細表》進行考核。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乙級或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水土保持監測合同業績1份和監理報告編制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所提供的任意一張發票掃描件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含稅、不含稅金額須清晰可查,發票開具日期須在2025年7月30日前(不含),否則按無效認定。
注:若1份合同業績同時包含合格的上述兩項內容,計水土保持監測合同業績1份和監理報告編制合同業績1份。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9-30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13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