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要求: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并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具有《防爆設備安裝、維護、修理資格證書》。
3.既往業績:2017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提供2份(含)或更多加油站或加油加氣站或石油天然氣項目的維修業績證明。
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關鍵頁(首頁、能夠體現服務內容的合同頁、簽署頁、驗收證明等)。
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財務狀況:投標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報表附注。成立時間短于三年的投標人,應提供自成立時起的財務報表。
5.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 附件2:
粵西地區加油站生產設備年度維修服務評標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