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陽光采購有限公司擬對寧波鎮海港埠有限公司3臺電動輪胎式起重機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招標編號
ZJHG-WZ-2025-162
二、本項目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方式。
三、項目概況
2. 交付時間/交貨期:合同簽訂并接業主方書面通知后90個日歷日內完成設備生產、調試并送達業主方指定地點,試運行不少于15個日歷日后通過最終驗收(最終驗收前需完成浙江省特種設備科學研究院檢驗)。
3. 技術要求:詳見第二章技術需求。
四、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 投標人必須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正式授權書),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具有完成設計制造電動輪胎式起重機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2. 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所提供的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32t及以上規格輪胎式起重機的供貨業績(制造商品牌的銷售業績可作為其授權代理商的銷售業績)。須提供①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反映供貨范圍等相關合同內容的關鍵頁)、②結算發票掃描件,二者缺一不可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時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其代理商的投標按無效標處理;如同時有兩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參加投標的,應當作為一個投標人計算,在此種情況下,以制造商對本次招標的唯一指定代理商為準(若代理商均未獲得制造商對本次招標的唯一授權,則以報價最低者為準),其余投標按無效標處理。
4. 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人對投標人失信信息進行查詢(具體以評標當天“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為準)。
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6.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 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投標人可訪問浙江省海港集團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從浙江省海港集團、寧波舟山港集團網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進入陽光工程-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后進行供應商注冊,并下載“浙江海港投標管家”。本項目招標文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過“浙江海港投標管家”下載。
2. 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9月29日 至2025年10月13日16時00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團電子招標采購平臺數字證書的投標人,投標前應先辦理浙江省海港集團電子招標采購平臺CA數字證書,具體辦理指南及下載鏈接請至浙江省海港集團電子招標采購平臺進行查看。
六、投標保證金
1. 金額:15萬元。
2. 投標人應于2025年10月14日16時00分前通過浙江省海港集團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匯入指定賬戶。
3. 投標保證金應通過投標單位銀行基本賬戶匯入,否則視為投標保證金無效。
七、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0月16日8時30分。
2. 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線上遞交方式(投標管家工具):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時間截止前(2025年10月16日8時30分),將電子投標文件加密后遞交至電子招標采購平臺。
八、開標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本項目將于2025年10月16日8時30分在浙江海港陽光采購有限公司開評標室(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東路188號富邦中心9樓)在線公開開標。
注意事項:
★1、本項目采用兩步開標法,第一階段先開啟各投標人的“資審文件”及“商務技術標”,第二階段待“資審文件”及“商務技術標”完成評審公布結果后,開啟各投標人的“價格標”;
★2、各投標人提交的“資格文件”及“商務技術標”不得出現本項目的“價格標”內容及投標報價,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3. 投標人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后三十分鐘內在“浙江海港投標管家”工具端—進入項目—開標—遠程開標模塊,點擊“確認開標結果”按鈕進行確認,如超時未確認,視作投標人已對開標結果確認無誤。
4. 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標,中標單位須在明確中標后、獲取中標通知書前將相應的交易服務費繳入平臺指定的集團賬戶(在“投標管家”工具中查看),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招標文件或平臺公告。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浙江海港陽光采購有限公司
商務聯系人: 陳怡 聯系電話:0574-27687711
技術聯系人: 陸紅波 聯系電話:0574-27695959
電子招標采購平臺咨詢電話:0574-27680520
CA咨詢熱線: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