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交通運輸服務采購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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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分公司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交通運輸服務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不正常航班旅客地面交通運輸服務采購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QB-E-202524441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重慶市 | |||||||||||||||||||||
(五)項目需求: | |||||||||||||||||||||
(一)采購需求:
1.為國航及其代理航班的不正常航班旅客(延誤、取消、返航、備降等)提供免費住宿服務時,同時提供機場往來酒店的地面交通服務(往返),運輸范圍為重慶市內(主城九區)。
2.當發生航班備降時,為國航及其代理航班的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機場之間的地面交通服務(單程),運輸范圍為市外長途(重慶萬州、重慶黔江、重慶巫山、重慶武隆、四川達州、四川綿陽、四川成都、四川南充、四川宜賓、四川瀘州、四川遂寧、四川廣元、貴州六盤水、貴州貴陽、貴州遵義等地的市區及機場)的汽車運輸服務。
3.為我方旅客開展地面交通服務運輸時,存在車輛返空等情況。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服務管理體系文件《不正常航班服務操作規范》等服務標準。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應在重慶市注冊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駕駛人員資質證明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供應商向我方提供的駕駛員應身體健康、有充分履職能力,駕齡在5年以上,近3年任一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未滿12分且未發生負有責任的死亡交通事故;
3.供應商應保證運輸安全,確保我方旅客自旅客上車至到達目的地的運輸期間,如車輛發生違章或交通事故導致旅客、第三方人身傷害,供應商全程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我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供應商需保證我方旅客在合理時間內到達目的地,如發生車輛故障等原因造成旅客行程延遲的,需盡快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旅客的延誤時間;
5.供應商需提供可以放置行李且座椅舒適的車輛(單個車輛座位數不少于20座),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設施齊全、檢測合格、服務規范、衛生清潔;
6.供應商需服從我方關于旅客運送目的地、接送旅客時間等方面的安排,不得擅自接、送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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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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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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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重慶分公司 | |||||||||||||||||||||
聯系人:黃滟婕 | |||||||||||||||||||||
聯系人電話:023-67838562 | |||||||||||||||||||||
聯系人電子郵箱:ca67824164@163.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填寫并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模板請見附件1。 (二)請投標人認真閱讀附件2《“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參與本項目的各項采購活動。 (三)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 (四)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