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交告〔2022〕206號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經貴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實施貴港市2022年第一百三十六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方案的批復》(貴政函〔2022〕343號)批準,我中心決定對該期用地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現將有關地塊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概況
地塊(項目)名稱 |
貴港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西江產業區東區6-17-2地塊A區 |
貴港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西江產業區東區6-17-2地塊B區 |
土地來源 |
《貴港市人民政府關于貴港市港北區2018年第二批次鄉鎮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批復》(貴政函〔2018〕99號) |
|
宗地坐落 |
貴港市西江產業區東區農場五路與規劃一路交匯處西南角 |
|
實際出讓面積 |
6720.11㎡(折合10.080畝) |
27686.19㎡(折合41.529畝) |
土地用途 |
商業服務業用地(汽車維修站、洗車場、機動車修理網點等 |
物流倉儲用地 |
出讓年限 |
40年 |
50年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60% |
不小于30% |
綠地率 |
不小于10% |
/ |
容積率 |
不大于2.5 |
不小于0.6 |
投資強度 |
/ |
不小于1500萬元/公頃 |
物流強度 |
|
不小于2萬噸/年·公頃 |
其它要求 |
/ |
配套行政辦公、展示展覽、值班室、宿舍、食堂等設施用地面積占項目總面積比例不超過10%,配套用地不得分割轉讓;禁止在物流項目用地內建設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培訓中心、招待所等非生產性設施;項目用地如改變用地性質,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 |
掛牌出讓起始價(萬元) |
454萬元(折合45萬元/畝) |
1122萬元(折合27萬元/畝) |
報價增價幅度 |
每次為20萬元的整數倍 |
|
競買保證金 |
91萬元 |
225萬元 |
其他建設要求 |
詳見2022年8月1日市自然資源局核發的《總平面規劃設計要點通知單》(貴自然設2022-265號) |
二、掛牌公告、報名及報價時間
(一)掛牌公告時間: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2日;
(二)掛牌報名時間:2023年1月3日8:00至2023年1月10日16:30;
(三)掛牌報價時間:2023年1月3日8:00至2023年1月13日10:00;
三、出讓方式
實行有底價的公開掛牌出讓,即掛牌公布起始價后,由競買人出價,出價最高且不低于掛牌底價者取得土地使用權。
四、競買人范圍及其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拖欠土地出讓價款、被認定存在閑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逾期不簽訂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讓合同行為的組織或個人,及其參與投資的企業均不得參加競買。存在上述行為的,取消其競買資格且不退還競買保證金。
(二)競買人可以單獨申請競買,也可以聯合競買。申請人屬聯合申請的,必須出具聯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議。
(三)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
(四)本次掛牌宗地均為現狀出讓,競買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五、成交確認書與出讓合同簽訂要求
競得人必須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自成交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到市自然資源局(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六、成交價款繳交要求
競得人必須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支付不少于50%的成交價款,在簽訂《出讓合同》之日起60日內付清成交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為成交價款(成交價款中不包含有關辦證費用)。
七、建設期限要求
競得人必須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1年內開工建設,在開工之日起3年內竣工,并在開工、竣工時向市自然資源局申報建設用地開發利用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依法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延期的,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
八、違約責任
(一)除出讓人原因外,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不履行《成交確認書》約定義務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收回土地使用權,競得人已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除出讓人原因外,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收回土地使用權,競得人已交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簽訂《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要求競得人賠償損失。
(四)競得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履約;競得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1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五)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1年不滿2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2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宗地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于《出讓合同》約定的最低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最低標準的比例,要求競得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并有權要求競得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高于《出讓合同》約定最高標準的,出讓人有權收回高于約定的最高標準的面積部分,有權按照實際差額部分占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競得人支付相當于同比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違約金。
(七)B區土地競得人須嚴格按《出讓合同》中約定的土地用途進行開發建設,不得擅自改變。如改變土地用途,則按原土地出讓價格及經有關部門審核確認的地上開發的投入價格,由市人民政府收回后重新依法出讓。
九、掛牌報名要求
有意競買人可在掛牌報名截止時間前(工作日內)提交如下材料:
(一)競買報價單;
(二)競買申請書;
(三)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四)資信證明(商業金融機構出具);
(五)承諾書;
(六)身份證復印件;
(七)申請人為單位的還需應提交:
1、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副本 (復印件)
2、委托代理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八)申請人屬聯合申請競買的,必須出具聯合各方共同簽署的合作協議
注:相關模板可詳見以下網址的下載中心:土地招拍掛報名材料模板(http://ggggjy.gxgg.gov.cn:9005/)
十、掛牌出讓活動競得人的確定
掛牌期限屆滿,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是否成交:
(一)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二)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出讓人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報價相同的,由先提交報價者取得(但報價低于底價者除外);
(三)本次出讓地塊首次報價必須等于或高于起始價,以后每次報價增價幅度為人民幣20萬元;
(四)在掛牌期限內無應價者或者競買人的報價低于底價或均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十一、繳款賬戶
競買保證金繳款賬戶:
(一)開戶名: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廣西北部灣銀行貴港分行
賬 號:800097502589899
(二)開戶名: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港市貴城支行
賬 號:2116710029200002777
(三)開戶名: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港港北支行
賬 號:45050175375000000649
(四)開戶名: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廣西貴港農村商業銀行金港分理處
賬 號:915512010106657495
(五)開戶名: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貴港荷城分理處
賬 號:20456501040017663
十二、其他相關事項
(一)參加競買人資格由出讓方進行審查,對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聯系電話:0775-4286077。
(二)競買人提交報名時需攜帶公章,報名材料一式兩份(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報名材料提交不受理電話、口頭、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報名報價時間為法定工作日。
(三)保證金需在掛牌報名時間內足額繳納到指定賬戶,保證金繳納憑證由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具,聯系人:覃月薇,聯系電話:0775-4552102。
(四)未競得人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五)競買申請人可在掛牌報名截止時間前(工作日內)到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場索取宗地出讓文件。
十三、組織實施及掛牌地點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現場掛牌方式出讓,由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和具體承辦。
掛牌地點: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咨詢電話:交 易 中 心 0775-4552156
市自然資源局 0775-4286071
本次掛牌的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貴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