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貨航國內航空情報資料訂購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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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貨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國貨航國內航空情報資料訂購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一、項目名稱:國貨航國內航空情報資料訂購項目 | |
二、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功能目標: 供應商需根據國貨航提供的年度征訂計劃,向國貨航提供相應的中國民航國內航空情報資料,服務產品以及國內運輸等服務。供應商提供的航空資料產品與服務需滿足國貨航航班正常運行的保障需求,中國民航國內航空情報資料及服務產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資料匯編》,《中國民航國內航空資料匯編》及其修訂資料,航空資料匯編補充資料和航空資料通報等。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MH/T 4019-2012《民航航空圖匯編規范》
MH/T 4044-2015 《中國民航國內航空資料匯編》編寫規范
MH/T 4047-2017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資料匯編》編寫規范
MH/T 4048-2017 《民用航空目視航空圖及目視終端區圖編繪規范》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供應商至少在每年10月前向國貨航提供下一年度資料訂購清單,收到國貨航年底征訂計劃后與3個工作日內確認。后續其按照征訂計劃對國貨航所需資料進行分發,并保證訂單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向國貨航運營監控調度中心交付。
對于臨時增訂的資料,供應商于10個工作日內向國貨航運營監控調度中心交付,且需保證國貨航訂購的年度修訂資料在發貨后的5個工作日內交付。 交付或實施時間:2025-06-30 交付或實施地點:北京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按照航空資料定期頒發制頒發的航空情報基本服務產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按照AIRAC(國際航空資料生效周期),即每28天為一個交付周期進行產品交付。一般在AIRAC生效前28天提交,也可根據運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數據。生效日期無資料頒發的,應當在該生效日期的前一個周期內,以航行通告或者其他適宜的方式通知。 驗收標準: 1.供應商應按照國貨航提供的航空情報資料征訂清單提供相關航行資料,并確保所提供航空情報資料與征訂清單內容相符,確保資料齊全,無缺失。 2.供應商提供航行情報資料應遵循《中國民航國內航空資料匯編》編寫規范等標準規范,航空情報資料內容應準確,完整,并反映最新的數據,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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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獨購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供應商名稱:中國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航行情報服務中心 | |
六、公示說明 | |
公示期:2025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19日23時59分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聯系方式 | |
聯系人:薛冬平 | |
聯系人電話:010-61465850 | |
聯系人郵箱:xuedongping@airchinacargo.com | |
八、發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國貨航官網(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