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東川港一期項目欄桿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中交四航局云南省東川港一期項目欄桿采購資金已落實,欄桿采購已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項目概況:1)東川港格勒中心作業區一期工程(水庫岸坡場平),共2個1000噸級通用泊位(水工結構按 3000噸級),年吞吐量為174萬t。后方陸域面積為5.50萬m2;2)東川港格勒旅游客運中心一期工程共3個 400客位客運泊位,年客運里為120萬人次??瓦\平臺為岸坡堤防填筑總面積約為1.64萬m2;3)奚家坪、樹桔、龍潭灣等3座小型旅游碼頭;4)東川港進港航道一期工程 7.0km,航道等級為Ш級航道;5)東川港格勒中心錨地一期工程,共2個1000噸級待泊泊位(水工結構按 3000噸級);6)東川港海事及港口支持保障系統泊位1個。
(2)招標內容:欄桿分為一個包件招標,總數量為111.87噸,清單及技術指標詳見附件。(數量暫定,詳見物資報價表)
(3)交貨地點:中交四航局云南省東川港一期項目現場甲方指定地點。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涉及生產許可的應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或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2)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代理商所代理廠家也應滿足上述對生產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具備滿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產品生產能力。
(3)財務能力要求:報告中單位和法人名稱應與投標人名稱一致,若不一致,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法人或單位名稱變更公告或證明。允許欄桿生產廠家及代理商參與投標。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和良好的財務狀況,報價人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及銀行資信。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產品的生產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廠家持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提供近1年上專業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合格檢測報告;加工工藝及成品符合招標方設計圖紙和技術規格書的要求。
(5)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出具近1年2023(年)至2025年內與各企業供貨合作業績。
(6)履約信用要求:近2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
(7)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
(9)要求參與單位若是經銷商或貿易商須提供生產廠家有效授權,有相關授權或證明資料,將給予優先考慮。
(10)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