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 我單位于2024年10月21日在山西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晉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晉城市丹河新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網發布了晉城市丹河新城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項目二次招標公告 ,現對投標人提出的問題進行澄清: 質疑內容 1:招標文件中“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2 條招標控制價中指出:“2.公布內容:(1)最高投標限價總價;(2)分部分項工程費合價;(3)措施項目費合價。”但是本 次公布的招標控制價中只有“最高投標限價總價:85111525.76 元”,未公布分部分項 工程費合價和措施項目費合價,請予以明確。 回復:分部分項合價:6911.011695 萬元,措施項目合價:434.845833 萬元 質疑內容 2:1、電子招標軟件《工程量清單》中總說明中明確暫列金 560 萬元(含稅)、 基坑支護及降水暫估價 600 萬元(含稅);目前清單中是將暫估價計入分部分項中,按照計價原理,稅金計算基數包括分部分項費用,則基坑支護及降水暫估價會再次稅金,是否將暫估價調整至其他項目中單列或扣以扣除稅金后的金額計入分部分項工程中? 2、目前將《清單數據文件》(xml 文件)導入至專業造價軟件中,在軟件中顯 示稅金為 50.4 萬元與電子招標軟件《工程量清單》中的暫列金為 0 萬元不符,是否可 以修改 xml 文件導入的數據即將稅率調整為 0%。 ?3、電子招標軟件《工程量清單》中 無單位工程報價匯總表及單項工程報價匯總表,請明確格式。 回復:1、無需將暫估價調整到其他項目中,按 600 萬元(含稅)不取費; 2、可以 3、可自行載入廣聯達專業表格 二、聯系方式 1.招標人 名 稱:晉城市丹河新城水循環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晉城市丹河新城污水處理廠 聯 系 人:馮先生 電 話:18534509399 2.招標代理機構 名 稱:晉城市丹河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晉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科技市場大廈東100米農商銀行3樓317室 聯 系 人:郭先生 電 話:0356-2683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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