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港投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會計師服務項目(二次)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河南港投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會計師服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河南港投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二次)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要求的潛在投標人前來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河南港投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會計師服務項目。 2.2招標范圍: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為招標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咨詢、股改審計、三年的財報及加期審計服務,以及其他港交所要求會計師出具的各類報告等,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招標人港股IPO上市工作全部結束之日后3個月止。 2.4質量要求:合格,符合行業規定及采購人要求。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經營資格要求: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需持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須提供執業證書掃描件),并具有證券審計從業資格及H股上市公司審計資格(提供承諾書)。 注:若分所前來投標的,總所和其他分所不得同時投標,否則均視為無效投標;每個總所只能授權一個分所前來投標,未經授權或授權多個分所的均視為無效投標。如以分所名義投標,必須出具總所授權參與本項目授權書。 3.2業績要求: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中國境內企業港股IPO成功發行上市項目擔任會計師業績; 注:(1)上述業績佐證需提供招股說明書首頁及發行人會計師信息頁;(2)以上投標人企業業績可為投標人自身的業績,或其與在香港注冊的關聯所(或網絡成員)共同完成的業績(提供合作協議或承諾書)。 3.3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與國際聲譽,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及破產狀態(提供承諾書)。 3.4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提供承諾)。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文字均使用簡體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若投標人提供的資料文字非簡體中文,投標人需提供簡體中文譯本,投標人需對翻譯內容的準確性負責。 4.招標文件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9月29日9時00分至2024年10月20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登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網站,完成“CA數字證書辦理”及“市場主體信息庫登記”后,憑CA數字證書參與招標文件下載等交易活動,具體操作事宜詳見中心網站“公共服務--辦事指南”欄目內《市場主體信息庫申報須知》。 4.2 招標文件售價0元。 5.投標文件的上傳與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0月21日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www.zzhkgggzy.cn)遞交(上傳)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上傳)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3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場參加開標會議,不再要求投標人到達現場提交任何資料。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遠程開標大廳,在線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進行文件解密等,具體操作詳見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溫馨提示--不見面開標操作指南。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做好不見面開標的準備工作,否則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敗或無法解密等問題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對任何轉載信息及由此產生的后果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7.聯系方式 招標人:河南港投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航空港區護航路16號興港大廈C座 聯系人:孫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567893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求實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陳先生、羅先生 聯系電話:0371-63225115 聯系地址:鄭州高新區科學大道53號中原廣告產業園2號樓九層907室 監督部門:河南航空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部門 投訴地址:鄭州航空港區護航路16號興港大廈C座 投訴電話:0371-56567456 郵 箱:xinggangjubao@163.com 202409271711262972344325019編輯: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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