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大渡河公司水電站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智能監測預警及分源治理技術體系研究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大渡河大崗山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水電站主廠房屬于地下式廠房,在主廠房拱頂上游側設有上層排水廊道、發電機層上游側設有中層排水廊道、操作廊道上游側設有下層排水廊道,主要用于匯集并排出山體滲水,上層、中層和下層排水廊道均為自然通風,未形成機械強迫通風系統,且均存在部分毛洞,因此存在氡及其子體構成的職業危害因素風險。
根據歷史監測數值顯示,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操作廊道局部區域氡氣濃度存在超過國家標準限值的現象。經分析研判,認為主要原因為:下層排水廊道未形成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系統,氡及其子體隨下層排水廊道壁內裂隙涌出,加之山體滲水帶出溶解的氡及其子體,導致下層排水廊道內氡及其子體發生積聚超標的現象。
為此,公司開展“大渡河公司水電站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智能監測預警及分源治理技術體系研究”相關課題研究,采取智能監測分析預警技術分析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產生特質和分布特征,開展分源治理技術研究,研制一套設備氡氣治理設備,有效解決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濃度超限問題,為公司職業危害因素氡及其子體的智能監測預警和治理提供有效技術支撐,保障從業人員身體健康。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2.3.1 主要研究內容
本項目從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的溯源機制、氡及其子體的智能監測預警方法和氡及其子體分源聯動治理技術等方面,開展大渡河公司水電站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智能監測預警及分源治理技術體系研究。
本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開展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的溯源機制研究。進行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輻射情況測定及濃度分布分析,構建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模型;模擬仿真計算氡及其子體在下層排水廊道中的運移、析出、富集過程,揭示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規律,建立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溯源機制并編制技術研究報告,為有效治理提供研究基礎。
(2)開展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智能監測預警方法研究。研制適用于下層排水廊道的氡及其子體實時連續監測儀,研發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智能預警算法,構建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智能監測預警方法并編制技術研究報告,研制一套適用于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的氡及其子體實時連續監測-分析-預警裝置,實現對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實時連續監測和評估。
(3)開展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分源聯動治理技術研究。制備高效吸附材料,研發高效吸附-析出技術及配套裝置;研制屏蔽防護材料,研發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區域屏蔽防護技術;研發局部負壓引流技術;將以上技術與智能監測預警方法的閾值預警模塊相聯動,研創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分源聯動治理技術方案并編制技術研究報告,研制一套適用于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的氡及其子體負壓引流-吸附-屏蔽-聯動的分源聯動治理裝置,實現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有效治理。
2.3.2預期目標
(1)建立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的溯源機制
①獲取下層排水廊道水體和空氣中氡及其子體富集區域及溶解、釋放特性;
②建立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模型;
③揭示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運移-析出-富集的溯源規律并驗證建立溯源機制并編制技術研究報告。
(2)構建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智能監測預警方法
①研制氡及其子體實時連續監測儀;
②研發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智能預警算法;
③構建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智能監測預警方法并編制技術研究報告。
(3)研創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分源聯動治理技術
①研發下層排水廊高效吸附-析出技術;
②研發下層排水廊道區域屏蔽防護技術;
③研發下層排水廊局部負壓引流技術;
④研創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的分源聯動治理技術并編制技術研究報告。
(4)裝備研制及安裝
①研制一套適用于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的氡及其子體實時連續監測-分析-預警裝置;
②研制一套適用于大崗山水電站下層排水廊道的氡及其子體負壓引流-吸附-屏蔽-聯動的分源聯動治理裝置;
③完成研制設備的安裝、調試,監測分析結果滿足現場實際情況,治理裝置投運后能將下層排水廊道氡及其子體控制在低于國家標準限值400Bq/m3的水平。
(4)科技成果的預期目標
①申請并受理發明專利2項(至少獲得1項發明專利授權);
②申請并受理實用
2.4 項目服務期:項目總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職業健康危害因素相關的智能監測(或數據采集或設備控制)的技術開發(或研發)合同(或計劃任務書)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證明掃描件,合同(或計劃任務書)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或計劃任務書)雙方蓋章頁、合同(或計劃任務書)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職稱(高級工程師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員),須提供職稱證書或職稱證明掃描件。
(2)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職業健康危害因素相關的智能監測(或數據采集或設備控制)技術開發(或研發)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擬任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或計劃任務書),若合同(或計劃任務書)中無擬任項目負責人姓名,可以提供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縱向科研項目批準通知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9-30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10-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