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塔吉克斯坦穆吉斯通錫銅礦新建10千伏專線工程;
2.項目概況:本項目為塔吉克斯坦穆吉斯通錫銅礦新建10千伏專線工程,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所有內容,包含塔吉克斯坦舒爾卡變電站至舒爾卡選廠和穆吉斯通礦區10KV高壓線路工程的勘察、設計、設備采購、運輸和清關、施工安裝、試驗調試及驗收等;
5.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6.項目控制價:1260萬元;
7.項目地點: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索格德州彭吉肯特市;
8.工期:60日歷天;
9.質量標準:工作質量應符合項目所在地國家、地方及行業相關標準、規范、規程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書或其他投標人身份證明材料(投標文件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2.投標人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文件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持有機電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提供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承諾書(附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無在建承諾書須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及項目經理簽字,格式自擬);
4.根據《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豫政辦〔2021〕2號)文件,投標人須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承諾函”,招標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單位承諾事項的真實性,投標時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5)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四、領取招標文件要求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