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要求 1.企業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企業須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3.供應商所提供使用的平臺須具備有效的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證書及測評報告。 4.企業需成立三年(含)以上,經營狀況正常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數。 5.企業須在廈門市設置售后服務團隊(至少2人以上),入選后應在本地有技術人員便于本地化服務以及售后的技術支持(須提供承諾函)。 6.企業近3年須具有與銀行業合作同類項目的案例,符合資格要求并具有與建行系統內開展同類合作案例的企業優先。 二、采購內容: 1.提供數字人民幣智慧食堂項目需要的硬件設備以及相應的安裝實施服務(包含安裝施工,網絡部署)。 2.供應商所提供食堂消費機等設備,必須包含免費的食堂餐飲等基礎軟件系統,能夠滿足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老年社區、工業園區等市場場景使用。 3.設備驗收合格后,免費提供至少5年保修服務。 4.組建廈門本地售后服務團隊,能夠及時為項目提供技術支持。 三、參數規格和質量需求 主要為智慧食堂提供硬件、基礎軟件系統和服務支持,硬件設備必須為經檢驗合格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設備。 另,報價需涵蓋臺風天等極端天氣下機具損壞的五年保險費用。 具體所需軟硬件產品見下表:
四、采購數量需求 設備采購計劃簽訂框架合同,我行根據實際情況按需下單采購。 五、供貨及安裝需求 1.供應商負責采用物流運輸方式將產品安全運至建行要求的指定交貨地點。 2.供應商交付產品應具有適于前款運輸方式的堅固包裝,供應商應根據產品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磁等保護措施,以確保產品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3.運輸、包裝、裝卸及運輸保險費用由供應商負擔,產品在按照項目約定所有權轉移給建行前的全部風險由供應商承擔。 4.交貨時應當同時附有技術規格、使用說明、配套軟件、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文件或技術資料,文件或技術資料應當清晰、準確和完整。 5.特殊情況,供應商要求變更約定的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的,應當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建行并取得書面同意。 6.要求變更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的,應提前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當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運輸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7.供應商應當在產品運至約定交貨地點前15日通知建行,以便建行做好接收準備。產品運至約定交貨地點后15日內建行對產品進行接收。接收時建行有權對供應商所交產品的外包裝完好程度、產品品牌、規格/型號、數量、產地或生產廠商等是否符合項目約定進行初驗。供應商交付的產品存在損壞或短缺,或產品品牌、規格/型號、配置性能等不符合約定的,建行有權拒絕接收相應產品且供應商應按項目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于被拒絕接收的產品,可暫時存放建行處,但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供應商承擔。初驗后應由建行根據初驗結果簽署到貨證明。 8.若建行在開包使用過程中發現供應商交付的產品有錯漏、數量短缺、損壞或與項目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規格不符時,供應商應按建行要求及時到現場聯合檢查并確認有關問題。經確認問題的確存在的,供應商應當按照建行要求在15個工作日內更換或補足產品,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同時,供應商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9.所有權自產品交由建行或建行指定人員占有并由建行簽署到貨證明之時起轉移給建行。 10.需提供加電測試服務,應遵守本條的約定。 對于經建行初驗合格并簽署到貨證明的產品,供應商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做好必要的加電測試準備工作并向建行發出可以進行加電測試的書面通知。建行自收到供應商通知之日起15日內開始對產品進行加電測試。如供應商在約定期限內未及時發出可以進行加電測試的書面通知,建行也可自行決定開始進行加電測試的日期。建行對產品享有15個工作日的加電測試期。 11.試期結束,產品符合項目約定的,建行簽署加電測試驗收合格證明。若加電測試期間發現產品不符合約定的,供應商應當在發現不符或建行指出的不符后,立即以全新的符合項目約定的產品進行替換或按照建行要求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加電測試期自供應商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后開始重新計算(簡稱“重新提交驗收”)。若供應商重新提交驗收而導致產品未在原定的加電測試期限或驗收合格期限前驗收合格的,供應商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除項目另有約定外,建行無需為安裝調試服務支付任何費用。 12.調試服務工作完成后(或雙方書面另行約定其他時點),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應當在15日內做好驗收的必要準備并向建行發出可以進行驗收的書面通知。建行自收到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的通知之日起15日內開始對安裝調試服務按照項目約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建行簽署驗收合格證明。如驗收不合格,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糾正不符之處,并與建行協商約定新的驗收時間進行驗收(簡稱“重新提交驗收”)。若因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重新提交驗收而未在原定的服務完成期限或驗收合格期限前驗收合格的,由供應商對安裝調試服務提供方的違約行為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13.需建立智慧校園經營風險保障機制,對食堂經營中由供應商系統造成的資金損失由供應商全部賠付,對智慧校園進出數據進行風險監管和保護。 六、款項支付需求 1.項目價款和價外費用均為包含增值稅的含稅價,項目價款已包含項目項下建行應支付的所有款項,建行無需再支出任何其他款項。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及稅收政策,本項目產品或服務所涉及的增值稅稅率發生調整,雙方一致同意按照調整后的增值稅稅率相應調整項目價款。 2.自設備到貨驗收合格并且全部設備開機測試驗收合格、供應商無任何違約行為后,供應商向我行提出書面付款申請并開具符合規定的相應增值稅專用發票,我行驗收合格后付清貨款,質保期5年。 3. 履約保證金繳交:入選供應商應在合同簽署前繳交履約保證金50000元。合同期內供應商按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履約的,最后一筆訂單的維保期到期后一個月退還。 七、售后服務需求 1.供應商提供的設備必須為經檢驗合格的、全新的、未曾使用過的設備。硬件產品需送達到指定商戶地點,并進行系統安裝調試。硬件產品5年免費現場上門保修服務,1年2次巡檢支持服務。(保修期以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供應商需提供免費上門維護/維修設備、更換整機或零部件。超過保修期后產生的故障問題,具體配件定價由當時的市場定價決定。我行有權要求供應商予以無條件維修、更換或退貨。 2.經商戶確認,收銀刷臉設備可滿足其需求,正常使用數幣支付交易測試成功。 3.培訓:供應商應向業主提供培訓及培訓資料,確保業主的工作人員對相關功能、裝置、操作、故障判斷、日常維護保養等技能的應用。 4.建行客戶在使用該公司智慧食堂軟件期間,免費提供云服務器數據交互服務。 5.個人數據中心后臺管理:支持與客戶方已建設的個人數據管理系統兼容。 6.售后服務要求:客服響應時間為7*24小時,故障排除上門響應時間為4小時內。 7.供應商對建行所有支付接口進行免費開發,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8.根據客戶個性化需求,可以免費進行適當軟件開發(每個項目至少1個人/月),如果需要進行大量軟件開發的,涉及費用雙方再進行商議;供應商所提供的智慧食堂需求定制軟件,均保證建行在后續其他項目可免費使用。 9.供應商與建行合作的每個項目需提供軟硬件五年的免費維護和升級. 10.供應商對食堂和進出管理機具所采集的人臉庫進行風險管理,以及供應商對系統所存所有信息進行信息安全風險管理,如發生風險事件由系統供應商全部承擔責任,建行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11.供應商要提供平臺源代碼給建行定期定版(建行承諾源代碼保密,供應商因為經營等原因,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時,建行才會使用源代碼搭建平臺),供應商接受建行對源代碼漏洞掃描,并根據掃描結果進行整改。 12.服務期間,供應商使用平臺每年都要提供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證書及測評報告。 13.服務期屆滿后,在供應商和我行雙方尚未續簽項目或尚未與第三方另行簽訂服務項目的過渡期,供應商必須繼續為我行提供服務,供應商和我行雙方之間仍履行項目約定的各自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八、其他需求 1.供應商必須按照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項目中涉及的全部客戶信息進行處理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賬號、交易明細、個人信息及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招標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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