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黃河茨哈峽水電站工程預可行性
研究、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設計項目招標公告
黃河水電物資 受委托就黃河茨哈峽水電站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投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與發包人簽訂合同?,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招標條件
項目業主(或發包人):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由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利用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招標項目編號:DNYZC-2025-08-01-243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規模:工程為一等大(1)型,電站擬建裝機容量4200MW,初擬水庫正常蓄水位2990m。樞紐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壩,右岸溢洪道及泄洪放空洞,左岸地下引水發電系統、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
項目整體進度:初擬工程施工總工期120個月,首臺機組發電工期108個月。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取得核準批復文件并通過發包人投資決策、開工決策為止。
現場踏勘:招標人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如投標人需現場踏勘,請自行前往項目所在地,所需費用由投標人自行解決,安全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2招標范圍
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程規范規定的內容和深度,完成本項目預可行性研究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及相關專題專項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勘察設計工作大綱、地勘、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正常蓄水位選擇專題報告、樞紐布置專題研究報告、施工總布置規劃專題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專題報告、工程安全預評價專題報告、治安反恐防范專題報告、工程安全監測系統設計專題報告、工程防震抗震研究設計專題報告、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物指標調查細則、移民安置規劃大綱、移民安置規劃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工程建設必要性專題報告、項目選址規劃論證報告、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項目申請報告等工作;配合、接受發包人組織的項目預可研和可研報告以及相關專題專項報告的設計成果咨詢、評審(估)和審查,并承擔相關會務費用;配合招標人完成項目核準和投資決策、開工決策審批等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卷第5章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 網站查詢為準, 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財務狀況及資信: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處于虧損、破產狀態。應提供經獨立審計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和報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納稅人資格證明。
(4)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 及 黃河上游水電開發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 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2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或單位。須具備有效營業執照,同時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2)投標人近36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8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 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環境及職業健康保證體系,通過第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4)投標人近15年(2010年1月1日以來,首臺投產發電時間在此之后)至少獨立承擔過1項國內已建具有地下廠房的一等大(1)型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業績(包含預可研及可研階段勘察設計業績)。(須附合同及業績證明材料);
(5)擬任本項目的
(1)具有工程系列正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
(2)擔任過至少1項一等大(1)型水電工程勘察設計項目經理(或設計總工程師)業績。(須附合同、任命文件或業主證明材料)。
(3)核查投標人的委托代理人須為投標方在冊人員,提供近3個月養老社保繳費證明,若法人投標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授權書;
(4)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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