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設計師事務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如為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2.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資質要求:
2.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項目所需的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設計乙級或以上資質(如為聯合體投標,則由聯合體負責設計的單位提供)。
2.2財務要求:提供獨立體或聯合體各成員近三年財務狀況[須提供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包含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成立時間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
2.3對投標人擬派設計
2.4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和承裝承修三級及以上資質(如為聯合體投標,則由聯合體負責施工的單位提供)。
2.5對投標人擬派
2.6本項目由施工單位作為牽頭單位,項目施工負責人可由
2.7專職安全員的要求:投標人擬派的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需提供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前六個月連續在本單位的社保證明。
2.8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項目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自近三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獨立完成過至少1項單項合同裝機容量達1500kWp的新能源發電項目施工業績。相關業績證明材料至少包括:施工合同關鍵頁(包含有項目關鍵特征和必要信息)掃描件、有效的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備案表。提供的證明材料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如上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須提供該項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并須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
3.投標人須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聯合體投標,則由聯合體負責施工的單位提供)
4.投標人須由法定代表人對《誠信投標承諾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聯合體投標人,則聯合體各方分別提供)
5.對投標人企業(聯合體各成員)的信譽要求
5.1 目前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5.2 目前未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期內。
5.3 在近3年內必須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違約或被逐或屬投標人的原因而被終止合同的情況;沒有國家有關部門所界定的腐敗或欺詐行為。
5.4 目前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5.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若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7.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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