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87/18-QT-051)
一、 招標條件
陜西華電安康高新源網荷儲一期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分布式光伏(45.8MWp)、增量配電網(1個10kV開關站、高新2號110kV變電站外引9條10kV線路及環網柜)、綜合能源管控平臺中源網荷儲專項、電化學儲能(10MW/20MWh)、充電樁工程(24樁/48槍)等全部工程。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工程擬定工期8個月,光伏區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首并、力爭全容量并網。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監理方)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光伏電站EPC總承包-陜西華電安康高新源網荷儲一期項目EPC總承(CHDTDZ087/18-QT-05101):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45.8MWp)、增量配電網(1個10kV開關站、高新2號110kV變電站外引9條10kV線路及環網柜)、綜合能源管控平臺中源網荷儲專項、電化學儲能(10MW/20MWh)、充電樁工程(24樁/48槍)等全部工程勘察設計、設備采購(甲供設備除外)、建安工程施工、調試、試運行,物資及設備代保管、移交生產、達標投產驗收、證照辦理、各專項驗收等一攬子工作、驗收資料移交及項目施工有關的協調等內容。具體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電站EPC總承包-陜西華電安康高新源網荷儲一期項目EPC總承】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設計乙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9.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至少2項50MW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已投運業績(其中至少一個項目需含10MW/20MWh及以上儲能施工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其他要求:招標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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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