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浙江分公司烏沙山電廠 2025 年 1、2 號機組檢修(標段一、1 號機組 B 級檢修)招標項目
2.3 建設地點:浙江烏沙山發電廠 1 號機組
2.4 建設規模:650MW
2.5 計劃工期:工期 48 日歷天,計劃: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具體開工日期以實際檢修批復開工日期為準。
2.6 招標范圍:2025 年 1 號機組 B 級檢修項目所有項目從施工準備、施工材 料驗收、項目施工、直到項目竣工驗收過程中涵蓋的所有工作。其中標準項目 105 項,特殊項目 13 項。主要包括汽輪機高中壓缸解體大修、鍋爐受熱面檢修、發 電機本體及附屬設備檢修、試驗及四大管道金屬檢驗等, 具體詳見《1 號機組 B 級檢修工程量清單》。
本次烏沙山發電廠 2025 年 1、2 號機組檢修分為兩個標段(標段一:1 號機 組 B 級檢修;標段二:2 號機組主機及附屬設備檢修),擬分別選取兩個不同的 中標人,授標原則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可以對兩標段或其中 之一進行投標報價,分別制作投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修類壹級及以上;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合同簽訂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 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單機容量 600MW 及以上燃煤機組已竣工的 B 級及以上檢修 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 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 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單機容量 600MW 及以 上燃煤機組已竣工 B 級及以上檢修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或回訪證明等能夠證明已竣工的材料(證明材料必 須經建設單位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或回訪證明等能夠證明已竣工的材料 (證明材料必須經建設單位蓋章,且證明材料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 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 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 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 電子證書無效。二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須符合證書注冊地省級住建局相關要求 (如有規定電子證書簽名、有效期等要求的應從其規定)。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⒐を炇兆C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07 月 30 日至 2025 年08 月 14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