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人提供財務狀況審計報告或銀行資信證明。(提供投標人經第三方機構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財務狀況審計報告(掃描或復印件應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會計)報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證書)。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2.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3.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 信用信息欄中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查詢截圖(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 4.投標人若為代理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三級及以上許可證(鍋爐)》并提供制造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B證及以上資格,投標人若為制造商,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B證及以上資格(已獲得鍋爐制造許可的單位可以改造本企業制造的鍋爐和安裝本企業制造的整(組)裝出廠的鍋爐,無需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