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渠道部貨架等設施設備采購項目公告(第二次)
1、業主(以下簡稱“采購人”)擬就“業主辦渠道部貨架等設施設備采購項目(采購編號:梁平郵分采購〔2023〕9-3號)以方式對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供應商進行采購,現歡迎合格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并參與報價。
2、項目概述:本項目為滿足采購人服務需求,選擇1家成交單位。
3、采購內容及限價:采購貨架、川字托盤、長方形大筐一批,采購預算及最高限價為14.98萬元。
序號 |
名稱 |
數量(套) |
規格(M) |
單價限價 (元) |
總價限價(元) |
其他 |
備注 |
1 |
貨架 2m*2m*0.6m |
159 |
2m*2m*60 |
710 |
112890 |
|
冷軋 |
2 |
川字托盤 |
126 |
130.120.14cm |
150 |
18900 |
|
塑料 |
3 |
長方形大筐 |
120 |
102.68.55cm |
150 |
18000 |
|
塑料 |
149790 |
(1)本項目合同包涉及設有最高應答限價的,供應商報價如高于最高應答限價,其應答將被否決;
(2)服務期限:采購后擬簽訂一年合同。
(3)安裝
(4)報價:本項目報價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項目的稅費、人工費以及相關的配送費、增值稅、利潤、風險等一切費用,若投標人報價不符合報價要求,將否決其報價。(報價要求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4、供應商資格條件:
(1)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業或有總公司法人授權的 ,具有銷售、安裝資質的供應商。
(2)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條例,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3)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本項目不接受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近親屬關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參加同一合同包的應答;
(5)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并且不得將本項目內容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分包;
5、采購方式及評分方法:
(1)本項目采購方式為公開競爭性磋商。
(2)本項目評分方法為綜合評分法。
6、采購文件的
7、響應文件的遞交: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和時間詳見文件,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應答文件將被拒絕。
8、將于響應文件遞交后進行,供應商應派授權代表及相關人員按采購人安排的具體時間參與。
9、
詳細
電子郵件:787920897@qq.com
采購文件發(售)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