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2、既往業績(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項已完成的陸地油氣化工類施工服務業績或者海上油氣田平臺設施改造類項目施工業績,并提供相應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業績合同和服務驗收文件。業績合同應包含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內容等內容;服務驗收文件包含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或結算發票。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已完成訂單相應的服務驗收報告或結算明細單或結算發票。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 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 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3、資質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投標人具備并提供有效期內的以下資質之一: 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二級或以上;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