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巫溪縣田壩200MW光伏電站項目220kV送出線路及35kV集電線路運維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重慶市巫溪縣田壩200MW光伏電站項目220kV送出線路及35kV集電線路運維服務 (項目名稱)已由中國四聯儀器儀表集團 審批機關批準,項目業主為巫溪縣兼善光伏發電 ,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3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約 80萬元。
2.4本項目服務期限:1年。
2.5 招標范圍:按照相應的規范和要求,對重慶市巫溪縣田壩200MW光伏電站項目。
具體服務內容包括:
2.5.1 220kV送出線路的運行維護
(1)線路部分:線路名稱為220kV中聚線,線路長度20.02km,鐵塔54基,以上線路的運行維護。
(2)通信部分:220kV中聚線OPGW光纜(長度20.02km)的運行維護。
2.5.2 光伏區至升壓站35kV架空集電線路的運行維護
(1)線路部分:
1)中黃線、中阡線(同塔雙回),線路長度2.6km,
2)雞心嶺-S35號箱變,長度0.8km,
3)中七I回(七里坪南),線路長度6.12km(4.87(同塔三回)+1.25),單回線路鐵塔5基,同塔三回線路鐵塔12基。
4)中七II回(上七里坪),線路長度6.76km(4.87(同塔三回)+1.89),單回線路鐵塔6基,同塔三回線路鐵塔12基。
5)中大線(大坪),線路長度6.02km(4.87(同塔三回)+1.15),單回線路鐵塔3基,同塔三回線路鐵塔12基。
(2)通信部分:所有35kV架空集電線路沿線OPGW光纜,包括#1-#12 塔基2根48芯OPGW光纜、其他段1 根32 芯 OPGW,另外沿#1-#18B 塔基1根32芯ADSS光纜。
(3)設備部分:所有經環網柜、終端塔引出的電纜接頭,環網柜間隔設備。
(4)升壓站部分:升壓站所有架空線路及其附屬金具,門型架等需高空作業部分的運維工作。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中具體要求,編制服務方案、組織現場服務以及達到合同約定的所有相關服務;完成服務周期內全部服務工作(詳見招標文件項目相關要求)。
2.6 質量標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DL/T 572-95、《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用電安全指導》GB/T 1386 9-2008、《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GB2 6859-2011、《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39號)》《電力電纜運行規程》《電力建設安全規程第二部分:架空電力線路》(DL5009.2-2004)、《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線路部分)》(2009版)、《電力金具通用技術條件》(GB T 2314-2008)、110KV-500KV架空送電線路設計技術規程DL/T 5092等線路運行維護規定。
1)220kV線路供電可靠率≥99%;
2)35kV架空集電線路供電可靠率≥99%;
2)按規定對線路進行定期巡視,保證線路運行狀態;
3)做好設備標志管理,保護好配電線路及其設備有明顯的配電線路名稱和桿塔編號標志。如有自然損失,乙方及時通知甲方補充由乙方負責安裝;
4)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建立健全線路的各種檔案資料和記錄,包括設備缺陷檔案和事故處理檔案,做到檔案資料符合實際,記錄填寫如實翔實、整齊規范。
2.7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須具備國家能源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
3.2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從2023年5月29日09時00分到2023年6月21日09時59分
4.2 在公告期間,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網上發布的招標文件答疑、補遺、澄清等文件內容,不管投標人是否下載,均視為已知曉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和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