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 2.資質要求(此項內容需在開標環節進行信息公開):投標人提供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施工資質證書,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提供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3.業績要求(此項內容需在開標環節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內至少具有1項已完工的機電工程施工業績(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0萬元人民幣),投標人須按規定格式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應包括:1)業績合同 和2)完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或結算明細單。 1)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主要施工內容頁等內容; 2)完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和確認時間。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除提供年度協議外,還應至少提供1項已完工的完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單或結算明細單。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人員要求: 4.1 項目經理:具有有效的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專業:機電工程),注冊單位為投標人,且應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并承諾無在建項目,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4.2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1名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本,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并承諾無在建項目,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4.3 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均要求為投標單位的正式職工,提供由投標單位繳納的至投標截止日連續近6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并附身份證、資格證等掃描件(加蓋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