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本次投標船舶應提供由CCS或相同等級船級社出具的船舶入級證書 (2)海事局頒發的船舶安全管理證書(SMC)、符合證明(DOC):所投船舶應具有海事局頒發的船舶安全管理證書(SMC)、船舶體系管理人應具有海事局頒發的符合證明(DOC),DOC證書公司的名稱與船舶SMC證書中管理公司名稱應一致。 (3)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A.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B.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C.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均無效。 (4)投標人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事業單位可不提供) 2、投標船舶要求: (1)船舶主機功率:10000-13000馬力 (2)船舶總長≥75米 (3)系柱拉力≥100噸 (4)船舶危險品適裝證書 3、可提供使用時間要求: 投標人需承諾中標船舶可提供使用時間不少于240天/年,實際使用船天以招標人實際工作需求為準。 4、投標船舶與船東的關系:投標船舶必須為投標人自有或光租船舶,自有船舶需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書,光租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權證書和光船租賃登記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