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新建包頭供電生產綜合樓及配套工程
擇優選擇監理單位的公告
(公告編號: GGSJL2023-01 )
1. 立項依據
根據《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新建包頭供電生產綜合樓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呼鐵計函〔 2022 〕 370 號)及《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下達 2022 年技術改造、大修、節能環保指標計劃及技術改造大修勘察設計補充計劃的通知》(呼鐵計〔 2022 〕 50 號),新建包頭供電生產綜合樓及配套工程批準建設,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為工程管理所,建設資金已落實,現按照信息公開的原則選擇本項目監理單位。
2. 工程概況
2.1 項目簡況、建設地點:
項目簡況:新建包頭供電生產綜合樓及配套工程。
建設地 點:新建包頭供電生產綜合樓及配套工程位于位于包頭供電段南側。
2.2 主要工程內容和數量:
1. 新建房屋面積控制在 4400m2 ,其中新建供電生產綜合樓為地上四層,建筑面積控制在 4180m2 ;門房及配套消防泵房建筑面積控制在 220m2 。新建供電生產綜合樓一層層高 6.0m ,二~四層層高 3.9m ,建筑總高度 20.1m ;門房及消防泵房建筑高度 3.9m 。
2. 院內規劃不拆除平房進行外立面改造,更換破損門窗等。
3. 對包頭供電段既有餐廳進行改造,拆除原餐廳內庫房、移設洗漱間等,擴建餐廳 150m2 。
4. 包西車輛段廢棄鍋爐房改造成包頭供電段培訓教室,改造面積 365m2 。
5. 院內混凝土、廣場磚硬化 9500m2 ,綠化 2000m2 及圍墻封閉、新建伸縮門、鐵藝大門等。
2.3 預算費用: 543065.00 元,具體合同金額以集團公司概預 算所批復的預算金額為準。
2.4 工期: 365 日歷天。
2.5 質量目標: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 100% ,竣工按鐵路驗收標準。安全目標:杜絕行車、人身安全事故。
3. 對實施單位的資格要求
3.1 申請單位資格能力要求:
( 1 )申請單位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 2 )具備工程監理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 3 ) 業績要求: 近五年 (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今) 具有獨立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不低于本項目標準和規模的工程項目監理業 績 3 個及以上(提供合同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文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且具有鄰近鐵路營業線施工監理業績。
( 4 )財務要求:近三年( 2019 年~ 2021 年)財務狀況良好 , 企業未處于虧損經營狀態或破產狀態,未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或凍結。
( 5 )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相應任務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備工程建設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依法在本單位注冊的監理工程師,且經過鐵路總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5 年及以上鐵路或類似工程監理工作經驗,且在本監理單位服務 2 年及以上。
( 6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
( 7 )近三年未受到國家行政或行業主管部門限期整改及以上處罰。
3.2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申請單位及法定代 表人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申請單位在近三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請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派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
3.3 申請單位在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 http://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及在 “ 信用中國 ” 網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期間內,對納入國家鐵路局 “ 黑名單 ” 管理的單位,不接受其遞交申請文件。
3.4 申請單位不能為聯合體,與本項目管理單位無行政隸屬關系或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利益沖突。
4. 申請文件遞交
4.1 凡有意參與本項目的申請單位,請于 2023 年 1 月 14 日 17:30 前,向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遞交紙質申請文件,或將申請文件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 ggsjhb@126.com ,逾期遞交或未遞交到指定地點(或未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的申請文件均不予受理。
4.2 紙質申請報名資料需加蓋騎縫章(申請文件電子版應為紙質申請報名資料的高清掃描件),否則申請文件不予受理。
5. 申請文件組成內容
5.1 申請函。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原件。
5.3 申請單位基本情況表。
5.4 經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副本復印件。
5.5 近三年類似項目業績表。
5.6 擬投入的主要人員表(附相關資格證書)。
5.7 擬投入的主要檢測設備表。
5.8 監理大綱。
5.9 財務狀況證明資料。
5.10 申請單位提供加蓋本單位公章的 “ 中國裁判文書網 ” 對本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以及無行賄犯罪書面承諾,承諾書內要明確違約責任。
5.11 申請單位提供加蓋本單位公章的 “ 信用中國 ” 、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網頁失信記錄查詢截圖 , 國家鐵路局官網失信行為 “ 黑名單 ” 查詢結果 。
6. 確定成交候選人
本項目選擇施工單位按照《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關于規范零小工程項目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試行)》(呼鐵建設函 ﹝ 2021 ﹞ 333 號)相關規定,有 2 個及以上申請單位通過資格審查的,采用搖珠法確定成交候選人。
7. 內部監管部門及聯系方式
本項目監督部門為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建設部。監督電話: 0471-2243220 。
8. 項目管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項目管理機構: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 92 號呼鐵局科技大廈 508 室
郵 編: 010050
聯系人:宋的添
電 話: 0471-2244937 、 15947615495
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