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框架協議采購征集公告
一、征集人信息:
名稱:青島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青島市民中心市南區福州南路27號
聯系人:曾工
聯系方式:0532—66209820
二、項目信息:
項目名稱:青島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定點保險服務框架協議采購
項目編號:ZFCG2023000002
最高限制單價:35%
采購需求:詳見征集文件
適用框架協議的采購人或者服務對象范圍:青島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包括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民主黨派、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各級黨政機關所屬行政單位,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征集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
3.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信用山東(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島(www.qingdao.gov.cn/credit),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2)供應商須具備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保險許可證》。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6.本項目同一保險公司只允許總公司或一家分公司參加投標;若為總公司參加征集(總公司注冊地為非青島地區),須同時提供青島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若為分公司參加征集,須提供總公司針對青島分公司參加本項目投標唯一授權的證明材料(市級分公司以下的分支機構、代辦點等不允許參加)。總公司與分公司同時參加投標時,則選取總公司為投標方。
四、框架協議的期限:
兩年(服務期滿前,可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服務期限)
五、獲取征集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供應商須在開標前在青島市政府采購網上注冊并關注該項目。開標時間前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東省青島市)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ggzy.qingdao.gov.cn)本項目征集公告頁面免費下載征集文件。
六、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時間和地點,開啟方式、時間和地點:
提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1/30 9:30:00
開標地點:青島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區福州南路17,27號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青島市公共資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上傳投標文件、本項目不接受紙質投標文件。
七、公告期限
征集公告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九、投訴舉報
電話:0532-85855850;
傳真:0532-85855838;
通信地址:青島市市南區寧夏路208號市財政局。
發 布 人:青島市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發布時間:2023-01-05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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