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國道G325線鶴山址山至開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項目,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采購條件,現(xiàn)對路面原材料及交安機電外委檢測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全長 34.526km,其中鶴山段長約4.172km,開平段長約 30.354kme全線采用雙向六車道一級公路標準,設計時速80Kmh,主線設置橋梁6050.1米/25座,主線橋占路線比例17.52%,涵洞通道80處,互通式立交4處。其中翠山湖工業(yè)園路段為先行段,長4.6km,利用翠山湖大道改擴建,主線采用兩側拼寬的方式,采用六車道主線+輔道斷面型式,路基總寬60m(六車道主線路基寬度為33.0m,輔道單側路基寬度為13.5m)。
2.2.招標內容:對路面原材料及交安機電外委檢測服務采購進行招標 ,詳見招標文件。 2.3.服務地點:廣東省江門市開平區(qū)。 2.4.服務期: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雙方合同義務完成止。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營業(yè)范圍要求:投標人必須經國家工商、稅務機關登記注冊、并符合投標項目的生產許可經營范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3.2.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服務本采購項目的相應資質。 3.3.服務業(yè)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兩年內同類工程項目的服務業(yè)績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4.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3.6. 履約信譽要求: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期沒有在其他項目投標中提供虛假材料或違規(guī)違紀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狀態(tài)的投標人;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或被逐;財產未被接管或凍結,企業(yè)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tài);投標人未被納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企業(yè)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供查詢結果截圖),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結果截圖);被列入中交集團暨中國交建合作單位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的不得參與投標;系統(tǒng)預警的均不得參與投標。 3.7.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7.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被否決。4.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即在開標后對投標人資格進行符合性審查,不符合招標公告中投標人資格要求的不進入評標環(huán)節(jié)。5.發(fā)布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