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項目弋陽縣洋潭徐家山洪溝治理工程已由贛水許可字 [2023]16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源為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及省級水利專項資金,資金到位約70%,按實際到位資金實施,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監理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3 施工工期:181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 年06月28日至2023年12月25日。
2.4 招標范圍:完成在本工程范圍內項目的施工階段、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監理服務。
2.5 標段劃分:詳見附表一《招標項目情況表》。
2.6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與評定合格等級。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 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 否則無效。
(2)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 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4)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 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證書 (按《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質量檢測員管理的通 知》 (辦 建管〔2017〕139 號) 規定,國務院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實施統一管理新制度出臺之前繼續有效,新制度出臺后, 執行新制度;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試行) 的通知》 (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6) 擬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水利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或水利行業監理員上崗證書;應配 備 4 人以上現場監理人員,其中總監 1 人、監理工程師不少于 1 人,監理員 2 人以上 (均 含本數) ;擬投入人員每人每月常駐工地時間不少于 22 日歷天 (附承諾書) 】
(7)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8)投標人必須為“信用中國”網站 ( ) 查詢無不良信用記錄。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根據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饒府辦字 [2020]5 號文件規定:采用報價承諾法。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監理招標的投標者請于 2023 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止在 交易網下載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 客服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3年6月13日下午14時00分,地點為 交易網。 6.2 本次監理招標要求 6.3 有關事項說明:本次監理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補充等材料,將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上發布,請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6.4 投標保證金的遞交:詳見招標文件。 7. 有關說明 7.1 有關本次招標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 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 滿足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參與本項目投標。 7.3 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各參與投標的企業法定代表或授權委托代理人不需到開標現場參與本項目開標活動。并且能夠熟練的操作新點系統,因業務不熟悉而導 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企業自行承擔。一個項目只能有一個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將法 人授權委托書、本人身份證、開標當月前連續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原件掃描制作到 投標文件中。授權委托人在項目開、評標期間必須保持在線狀態,隨時通過不見面開標系 統收評標委員會的詢標等信息,并在“互動交流”欄中對詢標內容自詢標內容發出起 20 分鐘內完成回復,否則視為投標人完全認可評審專家的意見,放棄本次解釋說明的權利。 投標人回復詢標內容時需將詢標內容和回復意見打印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 至“互動交流”欄 (回復樣式以招標人發出的詢標函格式為準) 。具體操作詳見新點系統 提供的:“不見面開標”的相關操作手冊。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將在 交易網、弋陽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9. 地 地 聯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