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營業執照: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或事業單位。投標時企業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 公司資質:投標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備案憑證,證書在有效期內。 2.現金流:投標人需滿足最近連續12個月每月公司現金流不低于500萬元,提供每個自然月中任意一天投標人在銀行開立的公司賬戶余額截圖證明,但兩次截圖時間間隔不小于7日。(招標人有權隨時查詢現金流真實性) 3.業績要求 (1)投標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至少1個技術服務業績,投標人須按規定格式提交業績表,并提交相關業績證明文件。業績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復印件和2)服務驗收證明材料。 (2)投標人所提交的業績證明文件必須至少體現以下內容:合同簽署時間、合同簽字蓋章頁、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服務甲方、服務驗收證明。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服務驗收證明材料。同1個年度協議合同提供1項及以上訂單的均算為1個有效業績。 (4)未提交業績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體現上述業績要求均視為無效業績。 4.社保要求: 投標人需提供投標人公司最近連續3年每自然月(以投標截止日所在月上個月為準)不少于500人的社保證明文件。 |